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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凤眼草”等5个中药材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标准经审定通过并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省内特色中药材的质量要求,为种植、流通、检验提供法定依据。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及时反馈至省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公告同时公布吉林省中药材标准目录及5个标准正文,便于行业对照执行。
地方中药材标准的持续完善,是中药材质量源头管控的重要抓手。对道地药材而言,统一、可量化的标准既能守住品质底线,也为优质优价、产区品牌化打下基础,助力吉林中药材产业规范化升级。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6-10-26发布,成文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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