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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一揽子举措,推动闽产中药材提质增效、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保护道地资源,夯实种源根基。措施明确加强闽产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持续做好资源调查,建立闽产道地中药材目录并动态更新,引导各地差异化协同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加强闽产道地和特色药材种质资源库(圃)建设,争取到2030年全省建设5个种质资源保存圃,积极创建国家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应用优质种苗。
推行GAP,建设可追溯基地。措施提出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推动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争取到203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其中福九味达到75万亩),建设一批百亩以上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基地,通过GAP延伸检查基地10个;推动以GAP基地中药材原料生产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按要求纳入集采和医疗机构采购目录,逐步实现优质优价。
畅通储备流通,做强贸易市场。措施同时要求加强中药材储备和流通,指导建设一批产地加工基地、产地仓,支持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整合仓储资源、建设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规范中药材流通秩序,并推动平潭对台中药材、福鼎栀子、柘荣太子参等贸易市场建设,把闽产道地药材的源头质量与品牌价值转化为产业竞争力。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福建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10-26发布,成文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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