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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0月15日印发《支持中药材发展若干意见》,以生态资源优势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拿出真金白银扶持良种繁育与规范化种植。
在良种培育方面,建设5亩以上中药材新品种、良种种苗繁育基地,一次性给予3000元/亩补助;选育中药材新品种、良种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每个品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在规范化与标准化种植方面,对新通过“三无一全”基地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具备相当种植栽培量的经营基地通过GAP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三叶青、黄精、白芍、白及等其他中药材新种植10亩以上基地,经验收合格给予1000元/亩分类补助。
政策还明确支持配套设施建设,对种植发展30亩及以上中药材基地给予相关基础设施扶持,推动宜机化改造,为浙南山区道地药材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供长效支撑。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中药材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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