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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海南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顶层制度支撑。
条例聚焦海南南药、民族药、海洋药物等特色资源禀赋,在中药全产业链各环节加强制度创新。一方面强化用地、财政、技术指导等产业要素保障,加快推进中药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生产改造,培育专精特新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打造产业集群。
在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方面,条例明确扶持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的生产基地建设,支持GAP基地产中药材品牌宣传,各部门将质量控制环节前移,建立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机制,推进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条例同时强调打造道地中药材品牌,加强益智、胡椒、沉香、降香等代表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建立道地中药材研究遴选和质量标准制度,开发以道地中药材为原料的药品、保健品和药食同源新产品,并支持社会力量挖掘海洋药物,推进「向海问药」。在对外开放层面,支持举办国际性中医药会议展览论坛,推动中医药跨境医疗支付模式创新。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实习记者 秦宇龙)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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