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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张一)9月3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中药材供应商审核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4日。
《征求意见稿》引导中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科学识别中药材供应商质量风险,建立常态化评估与定期质量回顾机制,构建科学系统、可追溯的供应商审核体系,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源头延伸。
在基本要求中,《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中药材供应商管理制度,结合中药材来源特点,逐步将质量管理延伸至种植养殖、野生药材采集、矿物药产地等源头,减少中间环节。审核要点明确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为责任部门,应当指定专人独立履行审核职责,审核记录应当完整保存、不可篡改、可即时调阅。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配套提供中药材供应商审核要求清单、供应商审核记录表等3个附件,为中药企业源头质控提供可操作抓手。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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