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551539393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3部分14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文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办改字〔2022〕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办发〔2024〕10号)等为依据,充分借鉴周边省份先进经验,并保持了湖南地方特色。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到2029年,我省新建5-7个林下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打造10个林下中药材种植重点县;以国有林场为主体,新建林下中药材种植高标准示范基地100个以上;培育林下中药材省级龙头企业30家;扶持8个以上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增加100万亩以上,达360万亩以上;产值增加50亿元,达150亿元以上。
(二)第二部分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我省林下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林下中药材发展布局、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广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模式、建设适度规模化、标准化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林下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体系、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区域特色知名林下中药材品牌、搭建产供销平台等8条。
(三)第三部分提出了我省加快林下中药材种植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强化金融保险支持、优化管理服务等6条。
二、《意见》解决了哪些关键问题
一是支持和鼓励各地开展以“湘九味”为主的道地与特色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圃和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开展林下中药材品种繁育与复壮;开展林下中药材种质培育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种苗质量监管;优化全省林下中药材发展布局等,解决我省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不高,种苗供应能力不够,种植模式不科学的问题。二是支持与鼓励国有林场建设标准化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推动林下中药材套种模式的广泛推广和应用;重点谋划推进订单模式生产等方式,解决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不多,国有林场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数量较少,药企、基地联结能力较弱的问题。三是构建林下中药材产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中药材种植基础研究和科研攻关;鼓励高校培育专门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等方式,解决科技创新不足,成果转化率低,专业人才缺少的问题。四是支持各地建立林下中药材质量标准,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建立产品供求信息披露机制,引导林下中药材种植、初加工基地采用保底收购、股份分红等方式建立稳定购销关系等方式,解决品牌建设水平不足,中药材供销衔接不畅,质量监管不足的问题。五是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推动落实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相关管理规定;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对符合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政策的,林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批;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金融资金持续支持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担保、金融机构开发“林药贷”等金融产品,鼓励各地建立林下中药材投融资项目储备库等方式,解决政策扶持不够,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
本文为意之联药材种苗网(www.yl10018.com)转载文章,若文章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致电:0558-511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