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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施行


2021-10-01 10:34:49   作者: 赵玉   9503次浏览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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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施行,21年前发布的《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上位法,推动省级中医药法规与之有效衔接,广东迅速启动条例的制定工作。

       条例制定过程中考虑了哪些方面的问题?将对广东中医药行业产生哪些影响?9月30日,广东省中医药局召开座谈会,立法专家、名老中医及中医药各领域代表等分别发言,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立法特色和亮点,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提出建议。

       将改革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介绍,条例共8章、59条,重点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完善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近年来,我省在中医药领域关键环节推进改革,提升了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条例》对此予以立法固定。”徐庆锋说,条例的亮点之一是及时将改革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让中医药领域的发展“有法可依”。

       同时,条例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原则,健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支持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加强中西医结合教育,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中医药院校教育应当以中医药内容为主;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动扩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供给,切实增加中医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报销支付范围。

       为了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条例还明确,要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合作,建立中医药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支持香港、澳门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在省内注册;支持省内科研机构与香港、澳门共建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

       专家热议条例贯彻实施

       “放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委托生产,有利于发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专业性,解决制约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难题。这一做法为全国首创。”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叶永才表示,由医疗机构委托生产企业对市场不能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进行炮制,属于有条件地放开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能更好满足临床医生、患者对新型中药饮片品规的用药需求。

       条例明确,中医药院校教育应当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当将中医课程列入必修课,并适当增加比重。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潘华峰介绍,该校目前已新增“疫情防治与应急管理学”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中医养生、中医康复护理以及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炮制等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应该发挥的职责,为广东省中医药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让规范化经营的中药企业获得更多公平机会,从而实现更好的发展,行业将更加有序化和合理化。

       条例第15条明确,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全国名中医、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主任医师邱健行对此深有体会:“一言概之,就是坚持中医医疗机构姓‘中’,不能变种、不能改行。中医人要有几千年中医药文化自信的信念,决心为中医药事业奋斗一生。”

       据悉,广东已将10月定为“《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集中宣传月”,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和中医药战线通过举办义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深入宣传。省中医药局设计制作宣传海报、手册、一图读懂条例等宣传品,提供给各地、各单位使用。

       同时,将条例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计划、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中医药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推动将条例纳入各级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目前珠海、梅州等市已作相关安排。条例配套文件、条例执法检查相关活动也正在准备。


来源:南方+


标签:中医药条例 中药材种植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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