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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9-03-04 11:59:36   作者: 孙明月   6355次浏览   加入收藏  

来源:河南日报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必须顺应经济发展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一体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乡村产业和确保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强农村基层基础,促进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促改革,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四优四化”,着力建设“四美乡村”,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起来”,坚持做到“三结合”,积极探索具有河南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9%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40%以上。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战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必须坚持扶贫标准,贯彻精准方略,狠抓政策举措落地,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2019年实现6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14个国定贫困县摘帽和“十三五”规划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


  (二)强化脱贫攻坚措施。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四场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六大行动,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环境整治四项工程,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切实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一线精准帮扶力量,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伍,关心关爱扶贫干部。


  (三)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尤其是因病因残返贫。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认真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三、以农民增收为导向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以“四优四化”为核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业融合方式,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振兴,农民增收。


  (一)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左右。加强耕地保护,全省耕地保有量在12035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06万亩。持续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落实管护措施。大力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设河南生物育种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把产量和产能、增产和增收、生产和生态统一起来,加快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发展行动,力争优质小麦面积达到1350万亩、优质花生面积稳定在2200万亩、优质林果达到1450万亩左右,新增优质肉牛20万头、奶牛5万头、肉羊70万只、生鲜乳20万吨。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加快推进十大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工程,积极发展优质蔬菜、花卉苗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创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升产粮大县粮油优质品率,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调整粮经饲结构,完成青贮玉米面积280万亩、苜蓿等优质牧草25万亩、杂交构树10万亩。统筹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检疫体系建设,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进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和联合体,突出做强肉制品、做优面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大乳制品、做特果蔬制品,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基地,力争新认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0家。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型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建设河南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加强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猪牛羊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支持乡村创新创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打造一批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新增返乡下乡创业20万人。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


  (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推进品牌强农,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发展特色乡村手工业,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


  (七)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支持力度,提高优质粮油种植收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力争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财产性收入。


  四、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深入推进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乡村”创建,全面改善乡村发展面貌,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统一。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完成剩余45个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全年完成300万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按规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启动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开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3000个行政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5万户。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市县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建成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三进”行动,加强基层临床医师、全科医生培训,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成50个县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完善医保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关爱服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乡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六)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加快推进引江济淮(河南段)、小浪底北岸灌区等十项重大水利工程。启动流域生态构建试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采砂综合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加快推进生态廊道绿化、平原绿化、优质经济林建设等十大工程,启动沿黄生态带、郑州黄河中央湿地公园、中华生物园和伏牛山世界植物大观园等重大项目,创建10个森林城市、1000个森林乡村,推进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


  五、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围绕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不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和产能用于占补平衡,占补平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可以在省域内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完成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四)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服务功能,形成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合力。推广卢氏县金融扶贫模式、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工农关系,推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


  六、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相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抓发展和抓党建相结合,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推动基层基础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配齐配强班子。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无职党员编员进组,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一编三定”。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省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健全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县乡党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


  (二)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其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最美家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等选树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各类先进人物事迹。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新乡贤群体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四)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落到实处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总方针,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抓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实施意见,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利用各级党校加强对“三农”工作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抓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建设。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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